管理学院教师发展计划资助管理办法(2012-2013)
发布时间:2012-03-05
为适应二级管理的新形势,大力提升专业教师的学术能力,管理学院根据教师发展计划的实际需要,制定2012-2013年教师发展资助管理办法。 一、教师国内外进修资助管理办法 学院鼓励专业教师参与国内外高校及研究机构的各类培训、进修项目,并分别针对出国进修和国内进修制定不同的资助标准。 1.国外访问学者 学院鼓励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作为期三个月至六个月的进修和学习,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选拔合格后申请人自行联系接受高校,资助经费标准由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获得批准后需在一年内成行。进修期间,教学工作考核定为合格。 2.国内访问学者 学院鼓励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水平高校从事相关专业的进修和学习,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学院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资助标准由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进修期间,教学工作考核定为合格。市内高校进修期间同时承担课程教学工作者,学院福利不受影响。 二、教师企事业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学院鼓励青年教师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中挂职锻炼,凡经过学校或学院同意挂职的教师,在挂职锻炼期间同时承担学院课程教学工作者,学院福利不受影响,教学工作考核定为合格。挂职锻炼期间的费用由挂职单位负担,连续挂职锻炼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教师科研活动资助管理办法 学院鼓励和支持教师以学术发展为导向,针对不同的科研活动制定不同的资助标准,各类资助项目不重复资助。 1.学院发展基金资助 学院倡导教师按照《管理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指南(2011-2012)》的有关规定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对符合规定的成果予以资助,项目指南适用期推延至2013年。 2.校级重点学科经费资助 学院鼓励相关专业的教师按照《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重点学科科研预研基金项目指南(2011-2012)》的有关规定参与重点学科建设,对符合规定的预研究项目予以资助,项目指南适用期推延至2013年。 3.国家级基金申报资助 学院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级基金项目,针对不同的项目制定不同的申报资助标准。 (1)申报重点项目资助5000元。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杰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招标项目。 (2)申报一般项目资助3000元。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3)申报青年项目资助2000元。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基金申报资助须符合两个条件:其一,当年具备两大基金规定的申报资格;其二,申报人须参加申报咨询会并在听取反馈意见的基础修改完善。 四、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 学院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学术活动以开阔视野,跟踪学术发展趋势。原则上教师每人每年可申请一次国内学术会议的资助,会议的差旅费(按火车硬卧价格标准)、住宿费由学院全额报销。会务费、资料费等控制在1000元以内,超过部分自理。资助范围是国内各类学会、研究会举办的学术会议,且应提供会议邀请函。由出版社、期刊、企业和非学术机构举办的会议不予资助。 教师一年中出国(境)一次参加正式的国际学术会议可申请部分经费,中级职称及以下教师学院报销机票的70%,高级职称的教师报销60% 。凡由学校提供部分国际会议机票的,不足部分由学院报销。由举办方资助参加会议的,所需费用自理。 2011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