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号120730508同学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学号120730508同学在2016-2017第二学期以及2017-2018第一学期未到校报到注册,也未办理过任何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

依据东华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第四项、第五项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予退学处理: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习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的相关规定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于20171225讨论决定,拟对学号120730508同学作退学处理。

本公示后15日内,该生可以向学院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即视为放弃权利、无陈述和申辩。

学院邮箱:glfb@dhu.edu.cn

学院联系电话:02162378628

特此公示。

 

东华大学管理学院

                                        2018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