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号120730508同学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学号120730508同学在2016-2017第二学期以及2017-2018第一学期均未到校报到注册,也未办理过任何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
依据《东华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四)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习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的相关规定,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于2017年12月25日讨论决定,拟对学号120730508同学作退学处理。
本公示后15日内,该生可以向学院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即视为放弃权利、无陈述和申辩。
学院邮箱:glfb@dhu.edu.cn
学院联系电话:02162378628
特此公示。
东华大学管理学院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