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对博士生进行指导,保证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博士生导师可以根据其对博士生的指导需要聘任副导师,成立博士生指导小组。

一、聘任博士生副导师的要求

1、博士生副导师由博士生正导师(即已获取博导资格的教授)根据博士生的研究方向,所需的知识结构提出选聘岗位,博士生导师与博士生副导师申请人实行双向选择。

2、每位博士生导师最多聘用两位副导师,每位申请人只能做一名博士生导师的副导师,每位副博导原则上至少指导1名博士研究生,副博导不是永久性岗位,按照博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3年。

3、博士生副导师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和讲师,讲师需拥有管理学院B+以上期刊论文发表或拥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二、聘任博士生副导师的职责

1、副博导应该参加导师组的团队活动,提升博士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能力。

2、正博导对博士生培养的基本职责不变,但增加对副博导的选择、督促副博导尽责以及组织导师组活动等职责。

3、每年由正博导对副博导的工作态度进行合格评价,同时副博导指导的博士生三年需在学院B+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CSSCI期刊论文4篇),以上两项条件同时成立,成绩考评为合格。年度考核合格的副博导,每年津贴为4000元。如考评不合格,次年解除副博导资格。博士生副导师的经历将成为职称晋升和申请博士生导师的相关依据。

三、聘任博士生副导师的程序

与东华大学硕博导遴选同步进行。

本决议于2015511日经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

  

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

201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