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和《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要求,对2009年—2011年获得授权的部分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学位授权点进行合格评估。本次专项评估内容主要是检查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教育)等。

    我院国际商务硕士、工程管理两个专业被抽中进行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以来,在研究生部和学院领导的指导下,学院积极成立学位点评估领导和工作机构,通过明确职责、并有效运转,为做好学院的学位点评估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整个评估工作分为自评、教育部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主要阶段。其中自评阶段是整个评价工作的基础。学院通过自评工作,扎扎实实地推进教学改革和建设,为评价工作和学院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地基础;抽评以自我评估为基础,从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和人才培养两个方面进行评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学位点合格评估结果,分别做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并将决定向社会公开。目前我院已基本完成自评报告初稿。

    近日,研究生部主任舒慧生、副主任陆嵘来到我院进行学位点评估指导工作,舒慧生主任对我院国际商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学位点自评报告书给予充分肯定并给了进一步建议与指导。我院书记林文伟、常务副院长赵晓康、副院长姚洪心、专业学位中心主任刘长奎表示,我院会充分参考专家意见,切实做好本次评估工作。并以本次评估为契机,努力提高学院声誉,促进学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