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2014] 2号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解放思想和教育创新,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奖办法》”),学会决定开展“2014年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

    “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详见《评奖办法》。按照《评奖办法》要求,申请“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应由成果的持有单位或者个人通过单位推荐或三位理事推荐向学会提出申请。

具体见附件)2014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