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辅导员处领取(1116选举结束当场发放)
第二步:填写好协议书上的“乙方”有关信息。注意:在签协议时你要特别留意“档案接收”那一栏是否填写好了,而且要询问单位是否有集体户口,如果没有集体户口则你们就必须把户口和档案全部落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路401号),两者不能分离,落户地址为:上海市延安西路900号,落户警署为新华路警署。如果单位有集体户口的则把户口落在单位,档案必须落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然后把盖好单位公章的协议书四联全部拿回学校;如果个人在上海有产权房,则可以把户口落在产权房内,档案寄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有产权房的又如何办理落户程序则看文件最后一页的红色备注。
第三步: 通过my.dhu.edu.cn,进入就业系统,进入“学生就业”?→“学生个人中心” →“毕业生去向登记” →“就业登记”→“签订正式协议书”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上鉴证必填问卷”填完后 →再依次返回到“就业去向登记”、“就业登记”、“签订正式协议书” →“输入单位名称” →“下一步” →选择所列出的你所在的单位,进去后把灰色栏目进行填写全面,包括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登记号、单位地址、电话和负责人姓名。单位机构代码和信息登记号就根据协议书上的填写,不要填写错了。如果输入单位名称后没有你的单位可以选择直接点下一步进行单位新建。最后填写完毕后全部点“新增”即可。
请注意:1、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的填写则参考“2011届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说明”中的附表。见附件一
         2、是否出省就业的填写:就业地和生源地不一致则选择“是”,一致则选择“否”。比如:你是山东生源,在山东省以外的任何城市就业都属于出省就业,在山东省内就业则不属于。
         3、信息登记号必须是“12”开头的一串数字,如果没有,则可以让单位人事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路401号)申请,申请时携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以及单位本年度用人计划表(盖公章)。外地单位可以不用信息登记号。
         4、如果单位信息已经在系统中,但有部分信息需要修改,则到辅导员处网上鉴证时直接请辅导员在就业后台中进行修改就可以。
第四步:拿着协议书(一式四联)来辅导处进行网上鉴证并填写就业协议手续通知单
第五步:凭辅导员出具的盖章的通知单和协议书去校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盖章鉴证,最后其中一联交给单位,一联交给学校,另外两联自己留着毕业落户用。校就业办地点:中心大楼225
二、违约流程
第一步:公司出具一份违约证明(盖公章),或者直接在协议书上注明“解除此协议”盖公章。
第二步:填写《违约改派申请表》,找辅导员签字  违约改派申请表.doc
第三步:拿着公司出具的违约证明和《违约改派申请表》到就业办领取一份新的协议书,同时告诉就业办的老师请他们在网上解除你之前鉴证的单位信息。
第四步:按照签订协议书的流程和网上鉴证的流程重新操作一遍即可。
三、办理户籍个人需准备的相关材料(参考2011年)
1、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可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下载;
2、由学校(培养单位)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3、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无效)
4、学校教务部门或培养单位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5、由学校就业工作办公室盖章的外语、计算机等级、在校期间所获奖项等证书复印件,要出具原件学校就业办方能在复印件上盖章;
6、学习成绩评定表---------等辅导员通知,学校会统一发放,个人不需下载
提交申请上海户籍材料的时间期限:从201221日起2012531止;户籍审核结果一般在申请截止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会在上海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统一公布,届时你们自己上网查询。
    7、企业所需的材料(自行参考2011年落户政策)
四、户籍审批通过后办理落户的程序(参考2011年
第一步、完成学校所有离校手续: 门户网站上自己查看离校信息,有十几个部门需要划勾,论文答辩通过后即可办理
第二步、单位人事部门会收到由学生事务中心寄到的《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即蓝表批复)。
第三步、从单位人事部门领取蓝表批复(黄、红、白三联),蓝色联由单位保存办理相关手续时用。自己拿着批复和报到证到学校户政科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保卫处三楼)
u      若单位没收到中心所寄来的批复,请同学自行带上由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写明批复未收到,加盖公章)至冠生园路401号上海市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备注:档案已邮寄到学生事务中心的方可办理正式落户手续,一般档案在7月中下旬能到达,如档案未到可67792298*808方强老师咨询;大家也可以在研究生部的网站查询档案邮寄情况。档案邮寄的前提是在校期间的材料齐全包括《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学位审批表》等,以及报到证,缺一不可。
u     外地生源报到证要等上海户籍审批结果出来后才会有报到证,这就取决于各位同学上交落户材料的时间早晚,交的越早,审批结果出来的就越早;上海生源报到证在毕业时可以领取。
第四步、请单位协助你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备注:如果要把户口落在自己的产权房内,则需要向产权房所在的派出所提供以下材料:有自己姓名的房产证(若只有配偶的则提交结婚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蓝表批复单子、落户证明信。落户证明信的获得要等档案邮寄到上海学生事务中心后自己凭蓝表批复去就业指导中心索要。
2011届外地毕业生户档回原籍地址列表(即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列表)
省市
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北京市
生源地就业主管单位:各区、县人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档案转递: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
 
 
天津市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2号枫林园三楼(300381)
022-23018725
重庆市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
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西省
山西省教育厅
太原市学府街25号(030006)
0351-2241292
内蒙古
各地、市人事局
 
 
辽宁省
各地、市人事局
 
 
吉林省
吉林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吉林省长春市金川街151号(130033)
0431-84625791
黑龙江
各地、市人保局
 
 
江苏省
各地、市人才中心
 
 
浙江省
各地、市人事局
 
 
安徽省
各地、市人事局(安庆市、滁州市为教育局)
 
 
福建省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州市东大路人才厦12层(350001)
0591-87540939
江西省
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330046)
0791-8500074
山东省
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南省
各地、市人事局
 
 
湖南省
各地、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湖北省
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东一路15号(430070)
027-87678400
广东省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大院1号3楼(510080)
020-37627801 
广西区
各地、市人事局
 
 
海南省
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指导中心
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570203)
0898-65369307
四川省
各地、市人事局
 
 
贵州省
各地、市教育局
 
 
云南省
各地、市人事局
 
 
陕西省
各地、市人事局
 
 
甘肃省
各市、州人事局
 
 
青海省
各地、市人事局
 
 
宁夏区
各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西藏区
西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拉萨市娘热路5号(850000)
0891-6822095
新疆区
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25号(830063)
0991-4696277
 
 
 
201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