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委员会 2011 年 10 月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对我院2011级起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做如下规定 :
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经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委员会 2011 年 10 月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对我院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做如下规定。 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与其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若干篇,积分数达到 10 分(参见附表)。且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附表的 1-4 类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与其博士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并必须有一篇用外文发表的论文。 积分计算方法: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按表中积分计;以第二作者身份(第一作者必须是该博士生的导师)发表的论文,按表中积分的 1/2 计。 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 / 科研著作必须以东华大学管理学院名义发表。 注: 1 、 本规定自 2011 级博士生起执行 2 、 在学期间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的著作,其积分届时由教授委员会开会讨论决定。 附表: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 2011-1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