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法制教育】金融1303班通讯稿 |
发布人:徐志德 发布时间:2016-04-19 浏览次数:777 |
2016年4月14日晚,金融1303班在线上进行了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为主题的班会讨论,班级的同学非常踊跃的在微信群里发表自己的看法。 以其中几个同学为例,刘明明介绍了本法所称恐怖事件的定义,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王佳程说道 :《反恐怖主义法》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和措施,它的出台必将成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谢微阐述了《反恐怖主义法》的意义:《反恐法》是在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 蔡佩仙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刑法修正案适应了我国当前反腐败形势,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为刑九中终身监禁的规定点赞。 苟华英说:本次刑法修正,正对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形式,对有关惩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腐败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等刑法规范做了大幅度修改完善,内容丰富且非常重要。
经过我们班级这次关于刑法修正案九和反恐怖主义法积极热烈的讨论,我们对国家的刑法和反恐怖主义法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也增长了在公共场合应对恐怖事件的的能力。通过《反恐怖主义法》的实施,表明了我们国家对恐怖主义的态度已经非常坚决,以非常明确地态度即立法,表现出我们对恐怖主义的反对态度。 撰稿人:张阳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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