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文明宿舍的通知 宿舍文明建设是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现就东华大学2009~2010学年文明宿舍评选工作按照《学生手册》中“东华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试行)”进行评比工作,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文明宿舍评选对象和具体要求 除符合东华大学《学生手册》基本要求之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评选对象为二、三、四年级学生宿舍; 2、宿舍成员体育成绩均在70分以上; 3、宿舍成员有1/2以上成员为入党积极分子。 4、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支持和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5、宿舍成员均无不良嗜好,如吸烟、酗酒、赌博等; 6、积极组织或参加科技类活动,并有所表现; 7、对于违反宿舍有关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以上者,取消其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二、文明宿舍评定程序和工作要求 1、实行“文明宿舍”申请制度。凡符合文明宿舍申请条件的学生寝室需在10月9日12时前以书面形式向自己所在学院辅办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文明宿舍申报表; 2、学院辅办负责文明宿舍的初评。学院依据《学生手册》关于文明宿舍授予条件及本通知的具体要求进行评定、审核。将学院辅办、宿管部签署意见的《申报表》连同《汇总表》一起交学生处管理科。 3、在文明宿舍评选的基础上,各学院可推荐1~2个宿舍参加校十佳宿舍的评比; 4、学生处和宿舍管理部组织评比,届时将对参评宿舍进行抽查; 5、文明宿舍称号的评选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并将公示情况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6、对推荐或初评宿舍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公示期结束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7、学院辅办于10月20日中午12时前报学生处管理科。 8、学院申报的文明宿舍总数原则上一般不超过本学院宿舍总数的5%。 东华大学学生处 宿舍管理部 2010年9月19日 |